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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连接
更新时间:2024-10-18 17:00:46
本节介绍如何接受连接。当其他 OCP 用户向您分享连接凭证时,您可选择是否接受该连接。
操作步骤
在 OCP 系统界面的右上角,单击当前登录用户名,选择 密码箱。 进入 密码箱 页面。 出于安全考虑,页面上的密码均显示为 *******。
单击右上角 待接受的连接 按钮。
在 OB 集群 或 主机 页签中选择要接受的连接对象。
单击该对象 操作 列的 接受 按钮。
- 在 OB 集群 页签中,您可单击 全部接受 按钮,接受所有连接。
- 在 主机 页签中,对于有主机的连接,您可选择 仅接受连接 或 接受连接及主机。
说明
系统只保留近 7 天内分享的连接,过期连接将不再显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