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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置告警对象
更新时间:2026-04-12 19:21:44
设置告警模板后,需对告警模板设置告警对象。若您已在 告警规则 中为该对象配置告警规则,系统将以此处选择的告警模板中的告警规则为准。
设置告警对象有以下 2 个入口:
- 创建告警模板成功后,在提交结果页面单击 设置告警对象。
- 在告警模板列表页面,选择指定的告警模板,在 ... 中选择 设置告警对象 。
本节以在告警模板列表页面设置告警对象为例。
前提条件
请确保当前登录 OCP 的用户具备如下权限:
- 集群维护、租户维护、OBProxy 维护、仲裁服务维护、Binlog 服务维护 或 主机维护 任一资源权限。
- 告警中心 全部 菜单权限。
已 新建告警模板。
操作步骤
登录 OCP。
在左侧导航栏中单击 告警中心。
单击 告警模板 页签。
在告警模板页签下,找到指定告警模板的操作列,在 ... 中选择 设置告警对象 。
在 设置告警对象 面板中,依据实际需要,选择具体的告警对象。
当对象选择 全部 时,告警对象将包含当前告警对象类型下的已有对象和未来新增对象,您可通过勾选右侧的 排除对象,对不需要使用该告警模板的对象进行排除。

单击 提交。